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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教育局机关建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包保”工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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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十教字[2007]20号

颁布部门:湖北省十堰市教育局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07-03-27生效日期:1900-01-01

关于市教育局机关建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包保”工作机制的通知

十教字[2007]20号


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鄂教财[2007]3号《关于厅机关建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包保”工作机制的通知》精神,为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市局机关建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局领导及科室“包保”工作机制。

一、“包保”工作任务

指导、帮助各县(市、区)开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督促各地切实落实中央、省有关改革政策和工作要求,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包保”工作的重点是:

1、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并完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让改革政策家喻户晓。

2、督促各县(市、区)严格落实中央、省各项改革政策,尤其要确保县本级财政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三个增长”和应承担改革新增资金的落实。检查各地落实省、市保障办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工作要求的情况。

3、了解、掌握并及时反映各县(市、区)改革实施工作状况,研究、协调处理各地改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引导各地大胆探索、及时总结,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二、“包保”范围与责任分工

局领导、局机关各科室全部参与“包保”工作。局领导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包保”,相关科室在其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包保”的具体范围、责任分工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局机关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包保”工作机制是全市教育系统改革“包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成效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全市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局领导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包保”区域内的工作责任人,一定要高度重视“包保”工作,注重工作实效,把“包保”工作抓实、抓细,做到“六个到位”,即:包政策宣传到位、业务培训到位、工作指导到位、问题解决到位、资金督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要尽快摸清情况,结合“包保”范围内各县(市、区)的实际,针对性制定“包保”工作方案;要深入学校,开展调研、走访,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改革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注重信息收集与整理、上报工作,全面、及时掌握“包保”范围内改革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计财科定期将情况汇总上报省市保障办。

附件:《局机关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包保”工作范围与责任分工表》







十堰市教育局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局机关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

“包保”工作范围与责任分工表



局领导
相关科室
“包保”范围

刘端文
办公室、计财科
郧县

何世兴
党办、资助中心
郧西县

席实文
职成教科、教师管理科
竹溪县

席家焕
基教科
丹江口市

姚守义
监察科、毕办
竹山县

王校水
督导办
房县

朱仕雄
体卫艺科
张湾区

靳家泉
人事科
茅箭区

黄侃荆
政策法规科
白浪高新区

吴建中
高校联络科
武当山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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