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09〕24号文件实施意见的通知 六政办〔2009〕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9〕24)文件精神,充分运用价格政策,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现将市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09〕24号文件的实施意见》予以批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 皖政办〔2009〕24号文件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9〕24)文件精神,现就充分运用价格政策,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清费减负,减轻企业运行成本 (一)进一步清理整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收费。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的10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省取消11项、降低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省取消、降低22项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政策。对省规定的转经营性服务收费,在省未出台收费政策前,我市及各县区不得越权制定收费标准,颁发经营性收费许可证。二是进一步减免涉企收费,结合我市实际,就开发园区涉企“零收费”管理,完善基本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暂停向中小企业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缓收或减半征收部分经营性收费等,提出建议,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三是从严控制出台或调整涉及企业的经营性服务收费项目,停止审批涉企培训行政事业性收费。四是在收费清理基础上,通过六安价格网站向社会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大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土、城建(规划、房产)、交通、技术监督等部门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严格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二、强化涉农收费监管,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落实惠农价费政策。贯彻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抗旱排涝优惠电价政策和农副产品种养殖基地的水、电优惠价格政策。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降低生猪屠宰税费标准。加强农机监理、农副产品检验、检疫等收费管理,以及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规范农村婚育、农民建房、子女上学等收费。 (四)完善涉农收费公示。每年公布全市涉农价格、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坚持涉农收费公示和农民负担监督卡结合,将涉农收费公示表纳入“农民负担监督卡”中,免费发放到全市农户。 (五)加强农资、农副产品价格监测。密切监测化肥、种子、农药、农膜等价格动态,以及稻谷、小麦、油菜籽、生猪等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加强预警分析,及时提出调控建议,稳定农资、农产品价格,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三、整治重点行业价格秩序,促进消费需求增长 (六)规范房地产收费。一是落实皖政办〔2009〕24号文件精神,降低住房所有权登记费、存量住房交易手续费标准,规定我市减半收取物业综合服务费,即:对半年以上18个月以下,没有装修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住户,期间物业综合服务费减半收取。二是进一步清理整顿房地产开发建设中的规划、消防等收费,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等配套设施收费,降低房地产开发建设成本。三是落实商品房销售“一价清”政策。 (七)整治汽车、旅游行业价格秩序。清理机动车安全检验、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整治车辆入籍、上牌、年审等收费,规范驾驶员考试和培训收费,完善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管理权限和调定价程序,4A级(天堂寨景区、万佛湖景区、八公山景区、楚文化博物馆)景点价格市级管理,4A级以下景点县区管理,加强成本审核,降低过高的门票价格,促进旅游消费。 四、关注民生价格,促进社会和谐 (八)加强教育收费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强化教育收费监管。落实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矛盾疏导工作。坚持高中阶段择校生“三限”政策,督促监管学校按学期收取择校费。核定我市公办幼儿园分等级收费标准,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规范社区医疗服务收费,制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乡镇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依法合理确定药品销售差价率,让利农民。 (九)落实就业和再就业收费优惠政策,推动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发展。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和高校对高校应届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开展的就业服务活动,免收招聘门票、求职登记费、介绍成功服务费、人才推荐费、人才网络推荐费、网上发布、查询信息费。对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的高校毕业生、依法兴办实体的农民、进入政府投资建设的创业园孵化的微型企业,3年内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适时疏导价格矛盾。对六安城区垃圾处理费征收进行论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对自来水价格进行专题调研和成本监审,拟定自来水价格调整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并落实服务业用水价格与工业用水价格并轨同价方案,对于鼓励类的服务业用水价格,逐步实现与工业用水价格同价,逐步缩小行业间的差距。商业用气也逐步并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