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佛府办〔2009〕15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佛山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十三届5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佛山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为推动我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4〕126号)和《关于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补充意见的函》(国知发管函字〔2005〕5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通过开展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动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鼓励和调动我市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提高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推动企业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化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产业化。让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彰显成效,为把佛山建设成为“现代制造基地、产业服务中心、岭南文化名城、美丽富裕家园”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建立和完善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保护工作体系;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市区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意识和法制观念的社会环境;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面增强我市的综合竞争力。 ——全市专利申请量继续保持在全省前列和全国地级市前列,其中发明专利占专利申请总量的比例明显提高,年发明专利授权量和PCT国际专利申请量明显增加。 ——引导鼓励发明创造,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争取优势产品专用生产技术纳入技术标准。 ——全市商标注册量逐年增长,著名商标数量明显增多,驰名商标有新的突破;以计算机为主的各类作品著作权登记数量大幅增长。 ——培育市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100家以上,建立行业企业数据库40个。 ——进一步加强市区两级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市及各区设立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探索企业专利联盟建设,建立镇街知识产权维权助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年结案率达95%以上。 ——大力引进、培养和集聚知识产权人才。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培训机制,培养一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 1、完善市政府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经济、科技、司法等部门的协同配合,逐步建立横向联动工作机制。 2、加强全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推动市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强化工作职能,充实和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行政执法队伍;加快和完善区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专职人员和工作经费。 3、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建设。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科技服务平台等为主要服务对象,分类指导,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体系。 (二)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1、引进、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和社会服务组织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引导、鼓励和支持组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组织,重点培育专业化、规模化和多功能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并不断强化其服务功能;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评估、咨询、检索、交易等多种形式的中介服务机构,提高企业利用专利情报的能力,指导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 2、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和中介服务队伍建设。引导专利代理行业的专利申请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杜绝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发生。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培养一批熟练掌握国内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熟悉国际知识产权实务的专业人才。 3、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和服务。构建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功能完备、共享高效的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及时更新和扩充其他知识产权信息源。支持帮助行业、企业建立个性化的专利数据库,引导相关单位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系统,在研发、出口、会展、诉讼、技术引进等过程中对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深层次利用。 (三)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1、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法制环境建设。积极研究和制定在科技、经济、外贸、教育等领域鼓励发明创造、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规范性文件。 2、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 3、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协作机制。加大我市专利、商标、版权、公安、文化、质监等部门的行政执法协作力度,密切与法院、外经贸、海关等部门的沟通,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 4、建立和完善行业组织的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机制。帮助和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行业内知识产权自律制度,建立纠纷解决机制,促进行业整体竞争力的提高。 5、推动专利联盟的建立和发展。以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区、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专业镇建设为契机,探索自主创新、知识产权、标准化相结合的模式。通过专利联盟汇聚行业创新力量,整合行业专利池,实现专利交叉许可和知识产权利益共享,加速行业专利技术的产业化、标准化,形成行业核心知识产权和竞争力。当前应重点在陶瓷、家电、装备制造等专利拥有量较多的产业加快促进专利联盟的建立和完善。 6、加强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展主办单位要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参展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并邀请知识产权部门派人进驻展会,进行指导,开展执法工作,树立我市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 7、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建立佛山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向符合条件者提供服务与支持。 8、建立涉外知识产权争端应对机制。与周边地区建立、完善应对知识产权贸易壁垒的联动机制;市区两级知识产权和外经贸主管部门要做好涉外知识产权工作的协调与管理,保护企业在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安全。帮助和指导企业应对涉外知识产权争端,指导各行业协会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知识产权动态;针对我市企业出口产品在出口国的知识产权法律状况,加强跟踪分析。防范侵权风险。保护出口市场。 (四)营造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转化环境 1、继续安排资金对发明专利进行资助。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修订完善《佛山市发明专利资助办法》,及时对我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行资助,进一步推动我市专利数量的增长和质量的提高。 2、建立知识产权激励机制。按照国家和省的政策导向,设立佛山专利奖;制定鼓励争创驰名(著名)商标激励政策,引导企业创建品牌;鼓励计算机软件、作品著作权登记,加快版权事业发展。 3、大力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选择有一定基础的骨干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引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机制,将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企业技术创新和经营管理全过程,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企业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化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产业化。培育一批能够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具有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专利密集型企业。市级以上试点、示范企业达100家以上。 4、实施“佛山市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围绕我市十大行业与现代农业、重点园区的产业需求与发展实际,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提升我市产业竞争能力、市场占有能力强的专利技术项目形成规模化、产业化,以发明专利带动产业的发展。市、区两级安排经费对项目进行扶持。 5、选择部分专业镇(街道)及特色科技园区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区域。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技术创新运行机制的建立。全面提高区域知识产权意识,进一步优化区域招商引资软环境,提高区域市场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并在全市形成示范效应。 6、以国家专利技术(佛山)展示交易中心为平台,利用中国专利孵化网、佛山创意产业园等载体,继续开展专利展示交易活动。探索和建立集技术评估、专利孵化、转化、投融资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 7、发展创意产业,加快各区创意产业园的发展步伐。大力推进国家工业设计与创意产业(顺德)基地建设,支持顺德举办第二届工业设计创意博览会,集聚国内外工业设计创意资源,营造有利于工业创意产业发展的区位优势和环境氛围,进一步打造工业设计会展和产业品牌,形成具有集聚力和辐射力的工业设计创意服务集群,加速工业设计创意与制造业和传统产业融合,提升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空间和国际竞争力,使国家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基地取得更大实效。 8、推动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体系建设,引导和扶持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逐步建立和完善区域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体系,加快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专利项目实施转化。 (五)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 1、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开展多种形式和不同层次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帮助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提高对知识产权认知和运用能力,为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培养有专业背景、通晓知识产权规则的企业专利工作者;开展国内外知识产权培训交流活动,帮助企业了解国外市场的知识产权准入规则,学习借鉴国内外强势企业的成功经验,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 2、全面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使之成为学校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以试点推广普及、以示范促深化发展”的基本思路,在校园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科普活动,使知识产权意识逐步深入人心。通过 “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佛山模式在全市形成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3、推进佛山市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稳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队伍,探索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称评定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充分发挥佛山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全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2、各区政府要将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作为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落实创建工作牵头部门和工作人员,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市级专利、商标、版权管理部门要将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作为本部门中心任务,并牵头负责本系统创建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将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计划。 3、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努力争创国家、省和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以创建工作为契机,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水平。 (二)加大经费投入 1、在市(区)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根据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专利资助、专利实施、表彰奖励、专利保护、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等,促进本地区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转化实施,提高区域创新能力。 2、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应设立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用于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持、保护、宣传培训以及转化实施等。 (三)实行目标管理 1、根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评定指标(暂行)的要求,对照各项工作指标制订相关政策和措施,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 2、建立创建工作动态报告制度。各区和市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创建工作动态报告、半年小结和年终总结。领导小组定期通报创建工作动态。 3、对在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