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的通知 北政发〔2009〕95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今年初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市农民增收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上半年我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长8.8%,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6.8个百分点,离市人民政府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增长10%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下半年的增收压力很大,全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发展良好势头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国发〔2009〕2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9〕59号)精神,充分挖掘潜力,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打牢农民增收基础 抓住当前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政策的机遇,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按照项目100%开工建设、配套资金100%落实、检查中发现问题100%整改到位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2009年全市水利项目建设和投资任务的完成。今冬明春投资2.31亿元,重点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灌区节水改造、海河堤建设和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着力提高水利基础设施的各项功能,特别是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民增收。以冬修水利为契机,加大力度,全民动员,继续掀起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高潮,力争我市恢复灌溉面积6.4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5.5万亩。落实粮食增产增效措施,全面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进一步加大支持渔港基础设施、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切实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充分发挥自治区和市级财政资金的作用,加快农村公路和运输站场建设。对于市、县(区)通过银行贷款筹集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市级财政给予贴息补助,以支持其落实配套资金,并鼓励县(区)政府进一步加大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抓紧组织实施2009年扩大内需海防林项目建设,努力完成2.5万亩造林任务和500万元投资。及时将2009年度7.7万亩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到林农手中。抓紧落实中央财政安排给我市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农民尽快受益。 二、发展农业优势产业,加速农民增收 围绕优质粮、糖料蔗、桑蚕、水果、蔬菜、非粮生物质能源、速生丰产林、花卉、生猪、家禽、草食动物、水牛奶、优势水产品和农业生态旅游等14个农业重点产业,编制优先发展规划,有序有力推进,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以开展秋冬季助农增收大行动为契机,优化水果、蔬菜、花卉等经济作物品种,因地制宜发展花卉、林木产业,努力建设好林浆纸项目60万亩原料基地。认真贯彻全区“千万亩秋冬种开发计划”,确保今年全市秋冬种农作物面积比自治区下达52万亩任务增加21万亩、达到73万亩,实现秋冬种农民人均增收100元以上。稳定生猪、家禽生产,加大品改力度。大力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的“养殖一沼气一种植”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引导农户因地制宜发展高效生态庭院经济,建设规模化的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形成地方特色品牌。大力发展草食动物,重点发展山羊、鹅等畜禽养殖。积极发展大水面养殖,提高罗非鱼、龟鳖等特优水产品的养殖水平。稳定海洋捕捞生产,加快发展高档海水鱼类,提升对虾、贝类等优势水产品品质。 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认真落实农业龙头企业用地、用电等扶持政策,支持企发展规模经营。市级财政年度筹措安排300万元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采取贴息、以奖代补、财政补助等方式,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和“一乡一业”。 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加快完善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农技推广网络。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为平台,着力抓好农作物良种和水产、畜牧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大力推广应用“三避”、节水灌溉、间套种、测土配方施肥、高效养殖、农业机械化耕作等先进适用技术,促进农业生产节本、提质、增效。大力推广罗非鱼越冬、南美白对虾引种、桉树高效栽培、野生动物养殖等实用技术。创新耕作制度,积极推广稻—稻—菜、稻—稻—薯(马铃薯)、稻—稻—肥(绿肥)、稻—草—畜等轮作方式。推广幼龄果园套种和高杆作物间套矮杆作物的栽培模式,提高农作物复种指数。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完善畜牧养殖档案管理、水产品出口登记备案、水果出口果园注册登记、陆生野生动物制品标记等农产品可追溯制度。加强农产品用药残留检验检测和畜产品、野生动物产品检疫,加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力度,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打造北海生态农业品牌。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机构要转变观念,主动服务生产,从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大力抓好生猪生产,稳固农民增收渠道 生猪养殖是我市农业的支柱产业之一,也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自治区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增强养殖户的信心和预期。当前,要把确保生猪价格稳定和帮助生猪养殖户度过难关,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来抓紧抓好。在加快落实能繁母猪补贴、能繁母猪保险、生猪良种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生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生猪储备等扶持措施的同时,切实加强生猪市场价格监测,适时启动调控措施,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 要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生猪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桂政办发〔2009〕14号),加强对自治区财政下达我市77万元补助资金的使用监管。适当调整生猪储备功能和方向,加强生猪储备能力建设。当前,收储功能要从稳定市场、调节供求、应对突发灾害事件向延长生猪产业链过渡,要以收储本地生猪为主,研究收购储备本地冻猪肉问题。要推动生猪深加工增值,为我市生猪产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打牢基础。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整治工作,强化免疫、检疫监督、疫情监测、非法使用违禁药物整治等工作。支持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和各种类型的生态养殖模式,推广良种和节本增效饲养管理技术,推动生猪产业升级换代。商务、物价、工商、水产畜牧等部门要加强生猪市场监管,及时清理整顿在生猪饲养、运输、屠宰和猪肉运输、销售等环节的不合理税费。 四、支持和引导农民工创业就业,开拓农民增收空间 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广西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发〔2009〕5号),切实用好自治区财政安排给我市的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支持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自谋职业,鼓励用工单位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就业岗位,加强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培训和服务引导,支持返乡农民工参与家园建设。由市劳动保障部门牵头,财政、工商、税务、卫生、农业、水产畜牧、林业、水利等部门参与,以县为单位监测、统计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情况,及时发放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县区政府要及时检查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各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总结推广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成功典型,充分发挥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的鼓励和引导作用。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要对各县区2009年上半年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情况进行汇总和评价,并以此为依据,调整下半年分配给各县区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的比例。 继续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工作,全面提升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创业就业技能。抓住当前扩大内需增加就业岗位、经济回暖企业招工增多等机遇,积极开拓区内外劳务市场,推动全市劳务经济持续增长。进一步加强服务和指导,改善农民工创业就业环境,鼓励有能力、懂技术的农民工或者扩大第一产业经营规模,或者进入二、三产业创业就业,千方百计拓展增收途径。 五、强化农产品市场流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切实抓好粮食收购。坚持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粮食直补资金通过农补网“一折通”发放,确保补贴全部兑现到农民手中。增加粮食收储,适当扩大地方粮食储备规模。推广科学储粮技术,减少农民粮食产后损失,实现稳粮增收。 规划好、完善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新建和完善农产品产地批发交易市场。规划建设主城区、合浦县、铁山港区三大物流基地,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推进主城区中国—东盟(北海)农产品物流基地建设。加快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整合农产品流通信息网络,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册、手机短信等载体及时发布销售信息。发挥龙头企业的作用,大规模组织北海乃至广西的优势农产品进行联合销售,积极开拓和占领国内外市场。 推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各县区政府要及时掌握大宗农产品上市情况,提前做好鲜活农产品流通特别是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预案。坚决取消地方出台的针对农产品流通环节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市商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解决鲜活农产品进大型超市费用过多过高问题。减轻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负担,出口检验检疫等费用要按最低标准收取。适当增加食糖、猪肉等大宗农产品储备。探索由产业主管部门建立全市大宗农产品风险基金。加大对实行产业化经营的农产品加工、流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 抑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和化肥、农药生产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情况的监测,建立产、销、存情况通报制度,加大农资打假力度。按照“企业储备、金融贷款、政府贴息、市场运作、自负盈亏”的原则,建立北海市化肥淡季储备制度,以调节农资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减少农业投入成本。 积极促进农村消费。建立北海市“新网工程”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供销社开展“新网工程”项目建设,并对北海市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的承办企业,给予适当的财政补助,加快农村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等商品配送中心建设,完善农村商品经营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改造,方便农民购物和消费,扩大农村消费市场。推进家电下乡,简化补贴手续,完善补贴政策。 六、充分利用项目建设,拉动农民增收 以项目建设年为契机,充分利用国家项目投资,拉动农民增收。在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中,建设单位要优先招用农民工。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中,建设单位不仅要优先吸纳当地农民参与建设,而且要尽快发挥工程效益,使项目在推动产业发展和促进农业增效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要通过相关项目的实施,改善农村水、电、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改善农村消费环境,降低农民消费成本。要把支持农民建房、改善居住条件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扩大农村消费的重要着力点,扩大农村消费市场,拉动内需增长。年内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4277座,除国家和自治区补贴外,落实市级配套补贴每座100元。项目建设单位要优先使用农民工,让农民从这些项目建设中既得到工资性收入又直接获得现金补贴。落实好以工代赈项目和家电下乡政策等,让农民直接受益。 积极推进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全市各级财政要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生产、开展技术研发、节能减排和基地建设等。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集中力量发展粮油加工、果蔬加工、水产品加工、肉类加工、蔗糖、木薯乙醇、茧丝绸、林浆纸等八大优势农产品加工业,拉长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农户进行产业化经营,形成一批规模化的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快农业园区建设,通过招商引资,在大宗农产品主产区,建设一批加工型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带动农民增收。 七、推进新农村建设示范创建,带动农民增收 继续巩固、完善、提高原有的示范村、示范户建设,加大力度开展“双十双百”创建活动,提高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一村一品”经济强村建设水平,发挥科技致富示范户、生态家园示范户示范带动效应,全面推动我市新农村建设上新台阶。争取自治区支持,配合实施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工程”,在全市范围内选择10个30户以上的自然村向自治区申报“千村示范工程”创建,安排专项资金,编制村屯规划,打造不同区域、不同发展水平、不同产业特色、不同文化背景和不同民风习俗,各具特色又可普及推广的新农村建设典型示范样板。整合各级各部门包村资源,发动企业、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示范样板村联建,打造示范村,结合农业生态旅游、休闲观光和“一村一品”推进新农村建设,重点抓好合浦县廉州镇烟楼村、马江免村、泮塘村、海城区驿马办驿马村、涠洲镇盛塘村、银海区平阳镇平阳店塘村、福成镇三合口新安村、铁山港区营盘镇塘仔村等重点示范村建设,结合我市旅游产业较发达的特点,探索新农村建设“农家乐”、“渔家乐”新模式。 八、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稳定农民增收 抓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一是要抓好中央、自治区下达我市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等资金的落实。及时足额将各种强农惠农补贴发放到位,切实增加农民的转移性收入。二是要抓好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到乡、落实到村,确保村干部报酬、村级办公经费和五保户供养费用,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三是要抓好征地补偿资金的落实,确保补偿资金落实到户,积极维护农民合法利益。 加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力度。一是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严防增加农民负担。严格议事程序,严格筹资范围和限额标准,加强审批管理和筹资监督,严防把“一事一议”变成农民负担的固定项目。二是严格执行涉农收费政策,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切实加强对涉农收费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农村土地、计划生育、婚姻登记、农民外出务工、农民用水用电、农机管理、运输、农民医疗、有线电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电网改造、农村经营性服务、办理户口、身份证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的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面向农民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确保国家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让农民从减负中实现增收。 九、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农民增收 加快发展农户小额信贷。支持金融部门加快“信用村”、“信用款。扩大扶贫到户贷款发放规模,扩大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解决贫困农户贷款难问题,帮助贫困农户获得发展生产的资金。 加大贷款贴息。结合市农业重点产业优先发展规划要求,切实整合各类支农涉农资金,对重点产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和基地建设、新技术新品种引进推广等给予重点贴息、补助。进一步扩大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范围,提高贷款额度,加大对合伙经营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贴息水平,促进农民创业就业。 稳步解决贷款担保。年内全市完成林改任务91.7万亩,其中铁山港区、银海区、海城区要基本完成任务。增加农村信贷抵押物,鼓励农户通过联保获得贷款支持。积极推进“龙头企业担保+银行授信+农户承贷+农业政策保险”的融资方式。探索建立农业产业化经营贷款担保公司,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村致富能手提供贷款担保。 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通过推行网上银行,设立电话银行、ATM等方式,将服务延伸到村屯。建设高效的农村支付体系,实现支付清算网络在绝大多数农村金融机构乡镇网点的覆盖,促进非现金支付工具在龙头企业以及农业生产经营中的应用和普及,进一步提高资金清算效率。 十、抓好防灾减灾工作,保障农民增收 加强自然灾害的防御工作,完善各级应急预案,提高农业低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努力降低灾害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认真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科学、迅速、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健全应急度汛、农业抗旱财政投入机制,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资金投入机制,增强人工影响天气的作用,提高灾害监测能力和抢险救灾的能力。 健全森林防火制度,严格火源管理,及时排查火灾隐患,进一步提升应急反应能力,发现火情及时处置,降低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检疫防控力度,严防境外疫情传入。对养殖密集区、规模养殖场、水网、公路沿线界等关键区域实行定点和定期监测。强化免疫工作不断提高免疫率和免疫抗体合格率。要做好自治区财政安排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的使用监管,充分发挥基层动物防疫员防控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我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水平。 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技术指导,发挥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网络在防治农作物病虫害中的主力军作用,协调扑杀步骤,提高防治效果。加大“三免三避”(水稻、玉米、马铃薯免耕,避雨、避寒、避晒)技术推广力度。 提高农业灾害应急综合水平。加强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充实防灾救灾技术装备和应急物资。探索设立财政农业保险补贴专项资金,逐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加大推行农业商业保险力度,扩大保险范围,增加险种,引导农民参加农业商业保险。及时发布农产品质量检验方面的信息,正确引导消费,提振消费信心,坚决制止对个别质量不安全事例进行炒作的行为。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作为2009年“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气力、用更有效的办法、以更好的作风和精神状态,迎难而上,全力促进农民增收。要进一步细化目标、实化任务、强化措施,抓紧建立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重点内容的“三农”工作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要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促进农民增收和强农惠农的政策,宣传各县区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把促农增收工作情况纳入行政效能监察的重点内容,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目标实现。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农业 农民 增收 意见 ─────────────────────────── 抄送:市委各部门,北海军分区,驻市部队,武警北海支队,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北海海事法院。 各民主党派北海市委会,市工商联。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1月16日印发 ─────────────────────────── (共印120份) 内容概述: 北政发〔2009〕95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今年初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市农民增收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上半年我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长8.8%,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6.8个百分点,离市人民政府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增长10%的目标... 内容全文 内容全文 北政发〔2009〕95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今年初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市农民增收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上半年我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长8.8%,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6.8个百分点,离市人民政府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增长10%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下半年的增收压力很大,全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发展良好势头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国发〔2009〕2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9〕59号)精神,充分挖掘潜力,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打牢农民增收基础 抓住当前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政策的机遇,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按照项目100%开工建设、配套资金100%落实、检查中发现问题100%整改到位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2009年全市水利项目建设和投资任务的完成。今冬明春投资2.31亿元,重点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灌区节水改造、海河堤建设和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着力提高水利基础设施的各项功能,特别是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民增收。以冬修水利为契机,加大力度,全民动员,继续掀起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高潮,力争我市恢复灌溉面积6.4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5.5万亩。落实粮食增产增效措施,全面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进一步加大支持渔港基础设施、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切实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充分发挥自治区和市级财政资金的作用,加快农村公路和运输站场建设。对于市、县(区)通过银行贷款筹集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市级财政给予贴息补助,以支持其落实配套资金,并鼓励县(区)政府进一步加大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抓紧组织实施2009年扩大内需海防林项目建设,努力完成2.5万亩造林任务和500万元投资。及时将2009年度7.7万亩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到林农手中。抓紧落实中央财政安排给我市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农民尽快受益。 二、发展农业优势产业,加速农民增收 围绕优质粮、糖料蔗、桑蚕、水果、蔬菜、非粮生物质能源、速生丰产林、花卉、生猪、家禽、草食动物、水牛奶、优势水产品和农业生态旅游等14个农业重点产业,编制优先发展规划,有序有力推进,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以开展秋冬季助农增收大行动为契机,优化水果、蔬菜、花卉等经济作物品种,因地制宜发展花卉、林木产业,努力建设好林浆纸项目60万亩原料基地。认真贯彻全区“千万亩秋冬种开发计划”,确保今年全市秋冬种农作物面积比自治区下达52万亩任务增加21万亩、达到73万亩,实现秋冬种农民人均增收100元以上。稳定生猪、家禽生产,加大品改力度。大力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的“养殖一沼气一种植”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引导农户因地制宜发展高效生态庭院经济,建设规模化的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形成地方特色品牌。大力发展草食动物,重点发展山羊、鹅等畜禽养殖。积极发展大水面养殖,提高罗非鱼、龟鳖等特优水产品的养殖水平。稳定海洋捕捞生产,加快发展高档海水鱼类,提升对虾、贝类等优势水产品品质。 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认真落实农业龙头企业用地、用电等扶持政策,支持企发展规模经营。市级财政年度筹措安排300万元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采取贴息、以奖代补、财政补助等方式,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和“一乡一业”。 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加快完善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农技推广网络。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为平台,着力抓好农作物良种和水产、畜牧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大力推广应用“三避”、节水灌溉、间套种、测土配方施肥、高效养殖、农业机械化耕作等先进适用技术,促进农业生产节本、提质、增效。大力推广罗非鱼越冬、南美白对虾引种、桉树高效栽培、野生动物养殖等实用技术。创新耕作制度,积极推广稻—稻—菜、稻—稻—薯(马铃薯)、稻—稻—肥(绿肥)、稻—草—畜等轮作方式。推广幼龄果园套种和高杆作物间套矮杆作物的栽培模式,提高农作物复种指数。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完善畜牧养殖档案管理、水产品出口登记备案、水果出口果园注册登记、陆生野生动物制品标记等农产品可追溯制度。加强农产品用药残留检验检测和畜产品、野生动物产品检疫,加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力度,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打造北海生态农业品牌。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机构要转变观念,主动服务生产,从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大力抓好生猪生产,稳固农民增收渠道 生猪养殖是我市农业的支柱产业之一,也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自治区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增强养殖户的信心和预期。当前,要把确保生猪价格稳定和帮助生猪养殖户度过难关,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来抓紧抓好。在加快落实能繁母猪补贴、能繁母猪保险、生猪良种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生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生猪储备等扶持措施的同时,切实加强生猪市场价格监测,适时启动调控措施,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 要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生猪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桂政办发〔2009〕14号),加强对自治区财政下达我市77万元补助资金的使用监管。适当调整生猪储备功能和方向,加强生猪储备能力建设。当前,收储功能要从稳定市场、调节供求、应对突发灾害事件向延长生猪产业链过渡,要以收储本地生猪为主,研究收购储备本地冻猪肉问题。要推动生猪深加工增值,为我市生猪产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打牢基础。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整治工作,强化免疫、检疫监督、疫情监测、非法使用违禁药物整治等工作。支持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和各种类型的生态养殖模式,推广良种和节本增效饲养管理技术,推动生猪产业升级换代。商务、物价、工商、水产畜牧等部门要加强生猪市场监管,及时清理整顿在生猪饲养、运输、屠宰和猪肉运输、销售等环节的不合理税费。 四、支持和引导农民工创业就业,开拓农民增收空间 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广西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发〔2009〕5号),切实用好自治区财政安排给我市的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支持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自谋职业,鼓励用工单位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就业岗位,加强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培训和服务引导,支持返乡农民工参与家园建设。由市劳动保障部门牵头,财政、工商、税务、卫生、农业、水产畜牧、林业、水利等部门参与,以县为单位监测、统计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情况,及时发放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县区政府要及时检查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各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总结推广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成功典型,充分发挥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的鼓励和引导作用。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要对各县区2009年上半年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情况进行汇总和评价,并以此为依据,调整下半年分配给各县区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的比例。 继续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工作,全面提升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创业就业技能。抓住当前扩大内需增加就业岗位、经济回暖企业招工增多等机遇,积极开拓区内外劳务市场,推动全市劳务经济持续增长。进一步加强服务和指导,改善农民工创业就业环境,鼓励有能力、懂技术的农民工或者扩大第一产业经营规模,或者进入二、三产业创业就业,千方百计拓展增收途径。 五、强化农产品市场流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切实抓好粮食收购。坚持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粮食直补资金通过农补网“一折通”发放,确保补贴全部兑现到农民手中。增加粮食收储,适当扩大地方粮食储备规模。推广科学储粮技术,减少农民粮食产后损失,实现稳粮增收。 规划好、完善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新建和完善农产品产地批发交易市场。规划建设主城区、合浦县、铁山港区三大物流基地,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推进主城区中国—东盟(北海)农产品物流基地建设。加快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整合农产品流通信息网络,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册、手机短信等载体及时发布销售信息。发挥龙头企业的作用,大规模组织北海乃至广西的优势农产品进行联合销售,积极开拓和占领国内外市场。 推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各县区政府要及时掌握大宗农产品上市情况,提前做好鲜活农产品流通特别是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预案。坚决取消地方出台的针对农产品流通环节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市商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解决鲜活农产品进大型超市费用过多过高问题。减轻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负担,出口检验检疫等费用要按最低标准收取。适当增加食糖、猪肉等大宗农产品储备。探索由产业主管部门建立全市大宗农产品风险基金。加大对实行产业化经营的农产品加工、流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 抑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和化肥、农药生产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情况的监测,建立产、销、存情况通报制度,加大农资打假力度。按照“企业储备、金融贷款、政府贴息、市场运作、自负盈亏”的原则,建立北海市化肥淡季储备制度,以调节农资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减少农业投入成本。 积极促进农村消费。建立北海市“新网工程”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供销社开展“新网工程”项目建设,并对北海市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的承办企业,给予适当的财政补助,加快农村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等商品配送中心建设,完善农村商品经营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改造,方便农民购物和消费,扩大农村消费市场。推进家电下乡,简化补贴手续,完善补贴政策。 六、充分利用项目建设,拉动农民增收 以项目建设年为契机,充分利用国家项目投资,拉动农民增收。在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中,建设单位要优先招用农民工。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中,建设单位不仅要优先吸纳当地农民参与建设,而且要尽快发挥工程效益,使项目在推动产业发展和促进农业增效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要通过相关项目的实施,改善农村水、电、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改善农村消费环境,降低农民消费成本。要把支持农民建房、改善居住条件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扩大农村消费的重要着力点,扩大农村消费市场,拉动内需增长。年内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4277座,除国家和自治区补贴外,落实市级配套补贴每座100元。项目建设单位要优先使用农民工,让农民从这些项目建设中既得到工资性收入又直接获得现金补贴。落实好以工代赈项目和家电下乡政策等,让农民直接受益。 积极推进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全市各级财政要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生产、开展技术研发、节能减排和基地建设等。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集中力量发展粮油加工、果蔬加工、水产品加工、肉类加工、蔗糖、木薯乙醇、茧丝绸、林浆纸等八大优势农产品加工业,拉长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农户进行产业化经营,形成一批规模化的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快农业园区建设,通过招商引资,在大宗农产品主产区,建设一批加工型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带动农民增收。 七、推进新农村建设示范创建,带动农民增收 继续巩固、完善、提高原有的示范村、示范户建设,加大力度开展“双十双百”创建活动,提高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一村一品”经济强村建设水平,发挥科技致富示范户、生态家园示范户示范带动效应,全面推动我市新农村建设上新台阶。争取自治区支持,配合实施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工程”,在全市范围内选择10个30户以上的自然村向自治区申报“千村示范工程”创建,安排专项资金,编制村屯规划,打造不同区域、不同发展水平、不同产业特色、不同文化背景和不同民风习俗,各具特色又可普及推广的新农村建设典型示范样板。整合各级各部门包村资源,发动企业、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示范样板村联建,打造示范村,结合农业生态旅游、休闲观光和“一村一品”推进新农村建设,重点抓好合浦县廉州镇烟楼村、马江免村、泮塘村、海城区驿马办驿马村、涠洲镇盛塘村、银海区平阳镇平阳店塘村、福成镇三合口新安村、铁山港区营盘镇塘仔村等重点示范村建设,结合我市旅游产业较发达的特点,探索新农村建设“农家乐”、“渔家乐”新模式。 八、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稳定农民增收 抓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一是要抓好中央、自治区下达我市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等资金的落实。及时足额将各种强农惠农补贴发放到位,切实增加农民的转移性收入。二是要抓好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到乡、落实到村,确保村干部报酬、村级办公经费和五保户供养费用,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三是要抓好征地补偿资金的落实,确保补偿资金落实到户,积极维护农民合法利益。 加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力度。一是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严防增加农民负担。严格议事程序,严格筹资范围和限额标准,加强审批管理和筹资监督,严防把“一事一议”变成农民负担的固定项目。二是严格执行涉农收费政策,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切实加强对涉农收费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农村土地、计划生育、婚姻登记、农民外出务工、农民用水用电、农机管理、运输、农民医疗、有线电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电网改造、农村经营性服务、办理户口、身份证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的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面向农民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确保国家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让农民从减负中实现增收。 九、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农民增收 加快发展农户小额信贷。支持金融部门加快“信用村”、“信用款。扩大扶贫到户贷款发放规模,扩大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解决贫困农户贷款难问题,帮助贫困农户获得发展生产的资金。 加大贷款贴息。结合市农业重点产业优先发展规划要求,切实整合各类支农涉农资金,对重点产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和基地建设、新技术新品种引进推广等给予重点贴息、补助。进一步扩大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范围,提高贷款额度,加大对合伙经营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贴息水平,促进农民创业就业。 稳步解决贷款担保。年内全市完成林改任务91.7万亩,其中铁山港区、银海区、海城区要基本完成任务。增加农村信贷抵押物,鼓励农户通过联保获得贷款支持。积极推进“龙头企业担保+银行授信+农户承贷+农业政策保险”的融资方式。探索建立农业产业化经营贷款担保公司,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村致富能手提供贷款担保。 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通过推行网上银行,设立电话银行、ATM等方式,将服务延伸到村屯。建设高效的农村支付体系,实现支付清算网络在绝大多数农村金融机构乡镇网点的覆盖,促进非现金支付工具在龙头企业以及农业生产经营中的应用和普及,进一步提高资金清算效率。 十、抓好防灾减灾工作,保障农民增收 加强自然灾害的防御工作,完善各级应急预案,提高农业低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努力降低灾害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认真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科学、迅速、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健全应急度汛、农业抗旱财政投入机制,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资金投入机制,增强人工影响天气的作用,提高灾害监测能力和抢险救灾的能力。 健全森林防火制度,严格火源管理,及时排查火灾隐患,进一步提升应急反应能力,发现火情及时处置,降低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检疫防控力度,严防境外疫情传入。对养殖密集区、规模养殖场、水网、公路沿线界等关键区域实行定点和定期监测。强化免疫工作不断提高免疫率和免疫抗体合格率。要做好自治区财政安排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的使用监管,充分发挥基层动物防疫员防控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我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水平。 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技术指导,发挥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网络在防治农作物病虫害中的主力军作用,协调扑杀步骤,提高防治效果。加大“三免三避”(水稻、玉米、马铃薯免耕,避雨、避寒、避晒)技术推广力度。 提高农业灾害应急综合水平。加强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充实防灾救灾技术装备和应急物资。探索设立财政农业保险补贴专项资金,逐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加大推行农业商业保险力度,扩大保险范围,增加险种,引导农民参加农业商业保险。及时发布农产品质量检验方面的信息,正确引导消费,提振消费信心,坚决制止对个别质量不安全事例进行炒作的行为。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作为2009年“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气力、用更有效的办法、以更好的作风和精神状态,迎难而上,全力促进农民增收。要进一步细化目标、实化任务、强化措施,抓紧建立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重点内容的“三农”工作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要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促进农民增收和强农惠农的政策,宣传各县区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把促农增收工作情况纳入行政效能监察的重点内容,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目标实现。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