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六盘水分公司关于开展中国人寿保险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府办发2009[53]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六盘水分公司《关于开展中国人寿保险村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关于开展中国人寿保险村建设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六盘水分公司) 为提高全市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人身保障水平,解决群众养老、医疗、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等后顾之忧,促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开展全市“中国人寿保险村”建设活动。为确保建设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开展“中国人寿保险村”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市保险业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保险业务发展迅速,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市场体系逐步完善,整体实力稳步增强,功能作用日益突出,较好地发挥了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当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商业保险的迅速普及和发展。2006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明确要求保险业要为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提高农民的人身保障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好服务。《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6〕36号),对保险业在参与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重视。在省人民政府的支持下,积极开展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干部补充养老保险、外出(来)务工人员医疗及意外伤害等保险业务,为农村提供保险保障服务,将有力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开展好“中国人寿保险村”建设活动,有利于促进农村和农民保障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使人寿保险在广大农村迅速普及和发展;有利于人寿保险知识的普及,培养农民的投资理财习惯,推动农村消费结构升级,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通过保险实现农民家庭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灾有补偿,为农民幸福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促进农村的稳定和谐,将对新农村建设发挥重要的积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国人寿保险村”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全面推进“中国人寿保险村”建设工作。 二、“中国人寿保险村”建设的原则和目标 (一)建设的原则。一是坚持稳步推进,循序渐进的原则。结合本地的经济发展、人口分布等实际情况,在经济基础较好的行政村先行开展,逐步普及。二是坚持以政府推动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广泛宣传,强力推进。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六盘水分公司各分支机构要在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充实业务力量,主动搞好服务。三是坚持积极引导、加强宣传、村民自愿投保的原则。 (二)建设的目标。到2009年11月底,全市建成保险村12个,其中六枝特区4个,盘县4个,水城县2个,钟山区2个;保险村村民对保险认知度普遍提高,保险意识普遍增强;有驻村业务员、保险义务监督员;村委会与保险公司合作程度较高,在保险宣传、理赔服务以及日常管理方面,形成一套较为规范的运作模式;“十一五”期间将全市1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中国人寿保险村”。 (三)验收标准。一是村委会要将普及村民保险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工作到位、村民保险意识强。二是保险村达标标准:行政村总人口投保率达到30%以上,首年寿险期交保费按行政村人口总数人均30元以上,短期险保费按行政村人口总数人均10元以上。 三、2009年建设活动的实施步骤 2009年建设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建设时间为2009年5月至2009年11月。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5月)。主要任务是各级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6月至10月)。主要任务是各级领导小组按照活动方案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工作章程,举行建设“中国人寿保险村”挂牌仪式;选聘培训业务员和保险监督员,开展入户调查;建立村民保险档案,开展保险业务,召开小型说明会。根据村民家庭保险需求,办理投保手续,逐步扩大建设村户均投保率,争取达标验收。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1月)。主要任务是对开展建设村工作情况进行验收。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六盘水分公司拟定验收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核后实施。各乡(镇、街道)对建设村进行检查验收,达标后逐级上报。凡在2009年11月份“中国人寿保险村”建设达标的,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六盘水分公司授予“中国人寿保险村”称号,并给予3000 元的表彰奖励,用于该村委会的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建设。 “中国人寿保险村”建设2009年度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情况上报市领导小组备案。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总结经验,制定巩固创建村工作措施,提出今后年度创建“中国人寿保险村”目标,在全市逐步推开。 四、成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中国人寿保险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六盘水市“中国人寿保险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国人寿保险村”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组 长:杨国彦(市人民政府) 副组长:何建平(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六盘水分公司) 成 员:田本华(市教育局) 蒋泽选(市农办) 刘昌芸(市人口计生局) 蒲毅蕻(市科技局) 黄流赋(市扶贫办) 许小由(市农业局) 孙海霞(市卫生局) 肖建军(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付国祥(盘县人民政府) 邓志宏(水城县人民政府) 梁 建(钟山区人民政府) 陈居委(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六盘水分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六盘水分公司,由陈居委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中国人寿保险村”建设的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中国人寿保险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各县(特区、区)要成立相应的创建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中国人寿保险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要制定“中国人寿保险村”建设规划,搞好宣传和发动,积极推进创建工作。要提供有利条件,大力支持保险公司开展创建工作。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六盘水分公司各分支机构要切实加强业务指导,抓好网点建设,要积极、主动地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调查、承保和服务工作,努力打造一流的服务品牌。 (二)各县、特区、区被列为“中国人寿保险村”建设点的村委会,要把保险工作列入村支“两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该项工作并担任保险监督员,要求每个村民小组推荐1-2 名村民作为保险公司的驻村业务员或协保员,确保“中国人寿保险村”建设达标。 (三)注重培养典型、推广经验,定期分析、及时通报“中国人寿保险村”建设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问题,严禁强制行为,防止弄虚作假,注重工作实效,保证“中国人寿保险村”建设活动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