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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0年“阳光辽源”政行风热线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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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辽府办发〔2010〕4号

颁布部门: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03-23生效日期:1900-01-01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0年“阳光辽源”政行风热线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府办发〔201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制定的《2010年“阳光辽源”政行风热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三日    



2010年“阳光辽源”政行风热线工作方案

(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10年3月2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政府各职能部门为民、清廉、务实、高效的良好政风行风形象,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研究决定,2010年继续开办“阳光辽源”政行风热线节目。为确保这一热线直播节目有效运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优化经济环境为目的,通过政行风热线这一载体,开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园地,提供政府部门与市民互通的平台,架起党和政府与群众联系的桥梁,畅通了解民意的渠道,真正把政行风热线办成转变行业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连心线。

二、节目制作播出和前期准备

(一)播出时间与热线电话。

从2010年3月26日起,每周二、周五在辽源人民广播电台继续开办“阳光辽源”政行风热线节目,3月至12月共办38期,每周接听一次、播出一期,节假日顺延。其中每周二由电台主持人接听群众对周五做客直播间部门的咨询、意见和投诉,周五为做客直播间部门领导带领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到直播间,现场为百姓解答问题。接听时间为每周五上午9时20分至10时,辽源人民广播电台、辽源交通文艺台同一时间并机联播。重播时间为周日上午9时20分至10时,每期40分。辽源人民广播电台中波810千赫,调频100兆赫;辽源交通文艺台调频96.2兆赫。热线电话3520082、3520083。

(二)开播前期准备工作。

通过辽源日报、视听导报辽源版等新闻媒体将做客直播间单位、参加领导和热线话题等内容提前预告,使群众了解情况。做客直播间部门领导要在本行业内外广泛听取和收集意见,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搜集、筛选、整理后反馈给相关部门,与嘉宾部门共同制定直播方案。

(三)部门、行业领导走进直播间。

由部门、行业领导带队,主要领导要积极参与,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准时到电台参加节目,现场与听众勾通,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解答政策咨询,帮助解决问题,反馈处理结果。

(四)跟踪监督,切实解决问题。

市纠风办、辽源人民广播电台做好节目跟踪、监督、反馈。市纪委、市监察局委派政行风监督员到直播间,监督评价各部门领导、科长对热线中反映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答处理情况,市纠风办、市广播电台要对部门解决问题的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对解决问题不力的部门要进行曝光,充分发挥舆论作用,把解决问题的情况作为对各部门行风测评的依据。

三、责任分工

(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辽源人民广播电台负责节目策划、设计、转播、延时设备等硬件设施及播出安全工作;负责室内外宣传条幅的制作工作;做好参加直播节目单位的预告、接听、问题的收集整理工作。辽源人民广播电台要做好部门、单位做客直播内情况原始记录和台账登记,确保直播节目准时、有序播出。

(二)市纠风办负责联系协调指导做客直播间的部门、行业、督促其做好准备工作。审定参加直播节目的人员和解答、反馈问题、处理结果等相关资料;收集对部门和单位考核的基础依据。对无故缺席、迟到的,责令部门作出检查;对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在政行风热线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宣传和表彰。考核以辽源人民广播电台政行风热线原始记录为基本依据。

(三)参加节目直播的部门行业要认真做好领导走进直播间的准备工作。一是起草预告内容。内容包括部门、行业的主要工作职能、向社会的承诺及投诉举报电话,字数在200字以内。二是确定参加直播节目的人员。参加直播的人员名单、职务、主要工作职责,于参加节目一周前分别报市纪委纠风室、辽源人民广播电台政行风热线节目组。三是准备好节目直播问答。对群众投诉、咨询的问题一定要解决到位;对政策性问题要详细解释;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该纠正的必须纠正到位;对违规违纪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开办政行风热线是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纪委全会精神,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构建和谐辽源,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部门良好形象,促进政行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参与意识,把政行风热线直播节目抓实办好。

(二)严密组织,保证质量。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开展专题研究,结合实际制定计划,确保播出质量,切实把政行风热线作为宣传自我、服务群众、树立形象、了解民情的重要载体,不断改进部门(行业)作风。部门(行业)主要领导要重视研究直播内容,有关领导要带头做客直播间,耐心细致、态度诚恳、实事求是地回答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并认真整改落实。各有关部门(行业)要对现场受理群众咨询和投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对政行风热线直播节目的宣传工作,积极运用各种有效载体深入宣传开办政行风热线节目的意义以及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扩大政行风热线影响力和群众的参与程度。

五、节目组成员

总监制 刘建军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赵广忠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监 制 夏广大、王沛卓

制 作 阚贵福、徐东杰

采访报道组 梅哲、朱美玲、王海峰

主持人 梁丹



附件:1. 2010年“阳光辽源”政行风热线节目安排表

2. “阳光辽源”政行风热线节目各部门参与情况评价表










2010年“阳光辽源”政行风热线节目安排表



(2010年3月26日起执行)



播出时间9:20—10:20  热线电话:3520082 3520083



期 数


日 期


热线部门


期 数


日 期


热线部门



1


3月26日


市环保局


20


8月6日


市林业局



2


4月2日


市卫生局


21


8月13日


移动公司辽源分公司



3


4月9日


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


22


8月20日


电信公司辽源分公司



4


4月16日


市水利局


23


8月27日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5


4月23日


市人防办


24


9月3日


市住建局(房产方面)



6


4月30日


市住建局


(棚户区改造方面)


25


9月10日


市卫生局


(监督所、疾控中心)



7


5月7日


市安监局


26


9月17日


市水务集团



8


5月14日


市农委


27


9月24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9


5月21日


市工商局


28


10月8日


市质监局



10


5月28日


市教育局


29


10月15日


市交通运输局



11


6月4日


市地税局


30


10月22日


市司法局



12


6月11日


市人口计生委


31


10月29日


市人社局



13


6月18日


市人社局


32


11月5日


市公安局



14


6月25日


市民政局


33


11月12日


市环保局



15


7月2日


辽源供电公司


34


11月19日


市民政局



16


7月9日


市公用局


35


11月26日


市社保局



17


7月16日


联通公司辽源分公司


36


12月3日


市烟草局



18


7月23日


市文化局


37


12月10日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9


7月30日


市国税局


38


12月17日


辽源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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