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沈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5年版)》的通知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沈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5年版)》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噪声污染

颁布日期:2025-08-14生效日期:2025-08-14

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相关单位:

  《沈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5年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予以发布。

  本《划分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沈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5年版)

  一、适用范围

  本划分方案划定了沈阳市四环路范围内扣除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的部分,面积约为1184.75km²。

  本划分方案适用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和各类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各类区域。

  本划分方案不适用于《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 9660-1988)规定的区域。

  本划分方案包括区划方案文本和区划图,方案文本和区划图应同时对照使用。

  二、划分依据

  (一)法律法规及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实施)

  《沈阳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07年2月施行,2019年修订)

  (二)相关标准及政策性文件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

  《关于印发<“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生态环境部等十六部门,环大气〔2023〕1号)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源部,自然资发〔2023〕234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

  《关于印发〈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环办便函〔2023〕98号)

  《关于印发〈辽宁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等十七个部门,辽环发〔2023〕35号)

  《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024年10月20日批复)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阳市城乡建设局、沈阳市交通运输局、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等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沈阳市声环境功能区类型划分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表1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方案》详细版本

    附件:沈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2025年版).docx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14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
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5年修订)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沈阳市构建产品碳足迹工作机制行动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单位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河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消防水源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池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安徽省地下水管理条例
同行业相关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应急管理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与安全生产落后技术装备淘汰目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国际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威海市节约用水条例(2025年修订)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使用船舶从事海上休闲活动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衢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变更实施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襄阳市市区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