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教育局开展校县人才共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十教字[2005]91号 各大中专学校、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校县人才共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及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各大中专学校在人才建设中的优势,我局制订了《市教育局开展校县人才共建活动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 附:《市教育局开展县市人才共建活动工作方案》 十堰市教育局 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印发 校县 人才 工作方案 十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9月27日印发 共印12份 市教育局开展校县人才共建活动工作方案 组织十堰地区大中专学校与县市区、市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人才共建活动,是市委、市政府加强县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人才强市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市教育局和大中专学校有责任做好与县市区、市相关企事业单位的人才共建工作并做出应有的贡献。根据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校县人才共建活动的通知》及其工作方案,现就市教育局开展校县人才共建活动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积极协助做好大中专学校与县(市区)人才共建的对接工作。遵循校县人才共建“互惠互利、合作双赢、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和人才共建“到项目、到单位、到人头、求实效”的具体要求,9月25日前,市教育局人事科、职成教科负责召集十堰广播电视大学(教育学院)、十堰市职业技术学校(集团)、十堰市计算机学校、十堰市艺术学校、十堰市技术工程学校、十堰市应用科技学校、东风公司技工学校专题研究与县市区、市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人才、智力合作意向及合作办法,指导各学校汇编《校县人才共建报告册》(包括基本情况、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及能够开展的人才、智力合作项目等),整理好相关材料,为9月底的市委人才领导小组 “校县(企、事)人才共建工作会议”做好准备。 二、指导中职学校做好县市(企、事)急需实用人才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在指导各中职学校深入各县市(企、事)调研的基础上,帮助学校制定县市(企、事)急需实用人才培训五年规划。急需实用人才培训要求“到项目、到单位、到人头”,各校的培训规划报市人才办和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备案。对于学校培训中遇到的师资及技术方面的困难,市教育局人事科、职成教科应积极协调武汉地区的共建院校帮其及时予以解决。为了提高共建学校的师资水平,五年内,市教育局每年在共建学校选送8-10名教师参加国家、省级的高级培训。市教育局支持帮助十堰市职业技术学校(集团)、十堰市技术工程学校为县市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每年完成1000—1500人的培训任务。同时,采取积极措施,争取教育部、省教育厅对我市校县人才共建项目和职业教育发展的支持,继续做好中职招生工作,力争每年完成15000人的中职招生计划。 三、指导十堰广播电视大学(教育学院)做好高级技术人员和中小学教师的培训。积极向省争取电大招生计划,继续做好县市(企、事)急需高级技术人员的学历培训。同时,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认真指导十堰广播电视大学(教育学院)做好中小学教师培训,重点抓好教师的高学历培训和新课程新学科教师的培训。从2005年开始,与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合作举办硕士研究生班,每年招100人,开办小学科学课教师一年制培训班(函授)300人。从2006年开始,陆续开办小学英语、艺术、综合实践课教师的培训。指导十堰广播电视大学(教育学院)继续做好县市教师的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每年培训500人。 四、协调四所高校继续落实山区招生照顾政策。2005年,湖北汽车工业学院、郧阳医学院、郧阳师范专科学校、十堰职业技术学院落实“贫困山区考生报考本地高校加20分投档”的照顾政策,使我市考生享受照顾政策加分进线录取的1866人,为我市山区的人才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市教育局、市招生考试院要继续做好为四所高校招生的服务工作,竭尽全力为四所高校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源,积极协助落实山区考生加分投档的照顾政策,使更多的山里孩子能够进入大学。 五、营造共建活动的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校县人才共建活动的宣传,形成良好的共建活动氛围。市教育信息中心在“十堰教育信息网”上开设“校县人才共建专页”,同时在十堰教育电视台开设“人才共建专栏”,及时宣传校县人才共建的动态和取得的成效。 六、切实加强对共建活动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校县人才共建活动协调小组,市教育局长杨国顺任组长,副局长席家焕、席实文任副组长,市教育局人事科、职成教科、教师管理科、计财科、招生考试院、教育信息中心及共建学校的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负责共建活动的指导、协调、检查、督办、信息收集及反馈等工作。协调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共建活动工作会,听取共建学校活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共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讨论研究下一步共建工作任务并向市委校县人才共建活动协调小组专题报告。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具体负责共建活动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