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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做好农村公路春季养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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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部门:吉林省交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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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4-03-10生效日期:1900-01-01

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做好农村公路春季养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 
  随着我省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公路里程的不断增加,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日显繁重。为充分利用春季有利时机,做好农村公路春季养护管理工作,提高公路综合服务水平,确保公路使用周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大农村公路养护投资力度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作为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手段。要明确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县(市、区)、乡(镇)政府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体作用,各乡镇应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做好农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农村拖拉机养路费、地方自筹等政策允许范围内的资金筹措工作,保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有足够、稳定的资金来源。 
  二、结合实际,积极采取适合农村公路特点的有效养护形式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专业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常年养护和季节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机制,积极推行和完善多种形式的养护承包责任制。对交通量大的高级、次高级路面要采用专业队伍养护;对交通量小的农村公路,可以聘用农民代表工或承包给沿线民工养护;农村公路养护改建(善)、大中修工程及主要病害处治应择优选择专业施工队伍施工。 
  三、利用春季有利时机,做好农村公路春季路况恢复工作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在保证农村公路安全畅通的同时,重点做好油路、水泥路面灌缝和坑槽修补,路面、路基、桥涵的清洁,沿线设施的维修,排水设施的疏通以及翻浆的防治工作。 
  1.组织沿线群众集中上路,清除农村公路上的积雪、积冰、生活垃圾和白色污染物,将村屯段作为重中之重,彻底清除,使农村公路保持整洁,全面提高路容路貌。 
  2.集中力量做好边沟清理和翻浆的防治工作,对易发生翻浆路段,要做好预防性养护,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排除地表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减少或避免翻浆的发生。处治翻浆时,要设置明显的交通警示标志,保证公路安全畅通。翻浆处治要在6月中旬完成。 
  3.沥青、水泥路面要在4月末前完成灌缝工作,包括水泥路面的纵向接缝和横向胀缝,灌缝材料要严格按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进行选择。砂石路面,特别是2003年65个村通公路工程项目,要利用春季公路整修之机,采备足够的砂石材料,出现质量缺陷的路段要重新铺筑面层,有条件的要在5月末前完成磨保层的铺筑工作。 
  4.加强桥涵、隧道和沿线设施的养护工作,对重点部位、重要构件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和定期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安全畅通等技术状态。危桥、危隧要坚决停止使用。 
  四、利用经济手段,加大管理力度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已纳入年度文明市县的考核评比内容,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春季养护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要利用经济手段,加大管理力度,充分调动各级政府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二○○四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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