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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和田地区2009年农业标准化、名牌产品培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及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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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和行办发〔2009〕26号

颁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行署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政府规章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02-20生效日期:1900-01-01

关于转发和田地区2009年农业标准化、名牌产品培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及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和行办发〔2009〕2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驻和有关单位:
  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制订的《和田地区2009年农业标准化、名牌产品培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及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


和田地区2009年农业标准化、名牌产品培育、地理
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及质量安全追溯
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按照地委扩大会议提出的“绿色、特色、品牌、规模”的工作要求,全地区的名牌创建和地理产品保护及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先后完成了手工打结和田羊毛地毯、和田薄皮核桃、皮亚曼甜石榴三个新疆名牌创建工作,对提高我地区名优产品的品牌声誉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推动和田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做好2009年全地区特色产品名牌创建和地理产品保护及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结合和田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按照“质量兴地”战略要求,全面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培育、发展、壮大一批特色农产品,尽快形成一批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群,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培育和田特色优质农产品良好品牌,促进全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有效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在2009年完成手工打结和田羊毛地毯中国名牌申报工作,做好和田羊、管花肉苁蓉、“和田红”葡萄、皮山杏子、沙漠人参养生酒五个和田特色产品新疆名牌培育工作。力争将和田羊、管花肉苁蓉、“和田红”葡萄三个产品创建为新疆名牌;努力建设好和田薄皮核桃、红柳大芸、安迪河甜瓜三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项目;进一步做好“和田皮亚曼甜石榴”、“和田薄皮核桃”、“手工打结和田羊毛地毯”、“和田管花肉苁蓉”四个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后续工作,做好“和田艾德莱丝绸”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前期准备工作。
  三、和田地区农业标准化、名牌创建、地理产品保护及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任务
  要按照地委提出的“绿色、特色、品牌、规模”发展思路和“两个加速、一个突破”富民增收工程的要求,通过发展农业标准化,培育、发展保护知名品牌,大幅度提高和田特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一)农业标准化工作
  1、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作用,召开农业标准化座谈会,加强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研究结合和田实际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措施办法,健全农业标准化组织管理体系。
  2、广泛开展农业和食品安全标准化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农业和食品安全标准化,广泛普及标准化知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农业和食品安全标准化咨询服务,扩大服务咨询覆盖面。加强我地区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培养一支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农业标准化队伍。
  3、围绕我地区特色、绿色、优势农产品,加强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完成《皮亚曼甜石榴》、《红柳大芸》标准体系建设,并印制成册,积极建设《玫瑰花》、《和田羊》2个涵盖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农业标准体系,着手编制我地区农业标准体系规划。
  4、进一步做好《艾德莱丝绸》等6项自治区级、地区级农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完成《手工打结和田羊毛地毯》国家标准的申报。
  5、积极跟踪落实向国家总局申报的《于田县玫瑰花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田县薄皮核桃》等4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和《新疆阳光沙漠有限责任公司良好农业规范》(GAP)试点项目的立项实施。
  6、重点做好洛浦红枣、民丰安迪河甜瓜2项自治区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按照“统一管理、突出重点、专家评审、绩效考核”的原则,与相关部门加强合作,指导示范区承担单位有序开展标准化示范推广工作,进一步提高示范的效果和质量。
  7、2009年各县市上报培育一批和田地区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县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力争通过建立国家、自治区、地区、县级四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积极引导农民采用科学的种植(养殖)技术,促使农产品种植(养殖)业走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之路。计划申报2个国家级示范区,建设2个自治区级、8个地区级、8个县级示范区。
  8、组织行业部门制定和田地区主要农产品目录,从宏观上指导农产品发展方向。
  9、探索建立农业标准研究的奖励机制。
  (二)名牌培育和申报工作
  1、狠抓传统产业的开发,今年重点培育和田手工打结羊毛地毯,做好争创中国名牌前期准备工作。
  2、大力扶持利用地方特色产品进行深加工的企业,推进新产品创名牌工作。培育并重点申报洛浦县兴牧屠宰有限责任公司“和田羊”、和田天力沙生药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花肉苁蓉”、和田县林产品开发公司“和田红”葡萄、 新疆皮山冠农果蔬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皮山杏子”、新疆金泽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沙漠人参养身酒”五个产品,力争将和田羊、管花肉苁蓉、“和田红”葡萄三个产品创建为新疆名牌产品。
  3、和田市、和田县、洛浦县、于田县、皮山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所属相关部门开展培育工作,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和联系。洛浦县兴牧屠宰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天力沙生药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县林产品开发公司、新疆皮山冠农果蔬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金泽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要按照名牌产品申请书的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上报工作,并于6月10日前报送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质监部门负责帮助企业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并对企业上报材料进行初审,按照程序上报自治区名牌产品推介委员会。经贸、环保、税务等部门要对企业组织管理方式、排污、税收等方面进行重点帮扶,使其满足申报名牌产品的要求。
  4、形成龙头企业+订单+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农业协会+农户、农户+深加工企业+销售企业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使我地区农产品实现由传统经济区域向品牌经济区域转变、从低质低价产品向优质优价产品转变。
  (三)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工作
  1、落实地委扩大会议精神,扩大食品安全追溯领域,打造我地区特色、优质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努力做好和田薄皮核桃、红柳大芸、安迪河甜瓜三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工作,力争在4月前启动项目建设,9月底全部投入运营。
  2、继续做好皮亚曼甜石榴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监督、维护,继续推进皮亚曼甜石榴的高端水果市场营销。
  3、积极扶持本地企业开展果品营销,引进外地果品公司进入和田果品销售市场,充分利用和发挥追溯系统的功能,带动和田果品市场的销售,努力在和田种植户、农产品、果品公司、市场之间建立一条畅通的营销链,实现产品与市场的有效对接,为扩大市场销售创造条件。
  (四)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工作
  1、去年底,我地区启动“和田皮亚曼甜石榴”、“和田薄皮核桃”、“手工打结和田羊毛地毯”、“和田管花肉苁蓉”等4个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工作。涉及县市和单位有皮山县、和田县、于田县及地区经贸委。目前“和田皮亚曼甜石榴”、“和田薄皮核桃”、“和田管花肉苁蓉”三个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材料已上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今年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做好四个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后续工作,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加快通过地理标志产品的审核批准。做好“和田艾德莱丝绸”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前期准备工作。
  2、做好地理标志产品所涉及的产品标准的制修定工作,满足申报条件要求。
  四、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农业标准化、品牌创建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及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要充分认识做好农业标准化、品牌创建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及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对于提高我地区名优产品市场知名度和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作用。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安排、部署和落实。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联席会议,听取情况汇报,检查落实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明确责任,相互配合,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农业标准化、名牌创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是农村经济发展相辅相成的四项工作,它涉及农口、金融、税务等多个部门。因此,各部门要在各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明确职责,协同配合,形成整体联动的格局。
  (三)统筹兼顾,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工作,鼓励科技人员结合生产实践,制订农业地方标准,营造良好研究氛围。对列入名牌培育计划的企业,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在质量管理、环境保护、技术基础工作、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优先服务。加强对名牌企业、名牌产品的宣传力度,扩大名牌产品的社会影响,形成全社会重视名牌、爱护名牌、保护名牌、发展名牌的良好氛围。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名牌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打假保优”活动,切实保护名优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名牌产品、名牌企业保驾护航。
  (四)突出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发挥企业主动性。企业是经济运行的主体,特别是在名牌培育,质量追溯,地理标志申报工作中,要遵循企业为主体的市场运行规律。企业要坚持标准化生产,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创新机制,提高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等基础工作水平,推进质量认证工作,树立品牌意识,充分利用好地理标志保护这一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及产品信誉。要自觉主动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宣传名牌产品,提高社会对名牌产品的认识,提高产品市场声誉和市场竞争力。
  
  附件:1.申请中国名牌产品应具备的条件
  2.申请新疆名牌产品应具备的条件
  3.申报地理标志产品需提交的资料
  4.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应具备的条件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

申请中国名牌产品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二)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
  (三)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本行业前列;
  (四)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
  (五)产品按照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我国标准组织生产;
  (六)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七)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八)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附件2:

  申请新疆名牌产品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的规定;
  (二)产品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区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区内同类产品前列;
  (三)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居区内本行业前列 ;
  (四)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 , 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区内、本行业前列 ;
  (五)产品按照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自治区地方标准或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企业标准组织生产 ;
  (六)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
  (七)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 , 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
  (八)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 顾客满意度高。
  
  
  
  
  
  附件3:

申报地理标志产品需提交的资料

  
  (一)有关地方政府关于划定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建议。
  (二)有关地方政府成立申请机构或认定协会、企业作为申请人的文件。
  (三)地理标志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
  1、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书;
  2、产品名称、类别、产地范围及地理特征的说明;
  3、产品的理化、感官等质量特色及其与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间关系的说明;
  4、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包括产品加工工艺、安全卫生要求、加工设备的技术要求等);
  5、产品的知名度,产品生产、销售情况及历史渊源的说明;
  6、拟申请的地理标志产品的技术标准。
 
  
  
  附件4: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应具备的条件

  1、农产品有一定的规模、产量,品质独特,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市场前景好,开发潜力大;
  2、农产品产业化程度高,有较为先进的生产、管理方式,产品质量有一定的稳定性,处于可控状态;
  3、有企业参与运作,企业具有市场营销能力;
  4、企业有自己的品牌和商标,注册商品条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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