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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转发和田地区推进城镇药械监督网络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转发和田地区推进城镇药械监督网络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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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和行办发〔2009〕51号

颁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行署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09-07-02生效日期:1900-01-01

关于转发和田地区推进城镇药械监督网络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和行办发〔2009〕5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驻和有关单位:
  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和田地区推进城镇药械监督网络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日

和田地区推进城镇药械监督网络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药械监管工作,不断提高城镇用药用械安全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城镇营利性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新食药监流〔2009〕115号),结合我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城镇居民用药用械安全为出发点,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各方联动”的原则,逐步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到城镇的药械安全监督网络体系,实现城镇药械安全监督网络体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保障广大城镇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领导机构,强化保障措施
  1、为切实加强对地区城镇药械监督网络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行署决定成立地区城镇药械监督网络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库来西·吐尔逊            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艾尔肯·库尔班            行署副秘书长
      艾斯卡尔·买提肉孜          地区卫生局局长
      莫合买提·乌斯曼           地区食药监局局长
  成 员:冉彦全                地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献忠                地区监察局副局长
      吐送阿依·伊地力斯          地区卫生局副局长
      袁乃平                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龙祖荣                地区食药监局副局长
      宋保勇                地区工商局副局长
      袁伟东                地区广电局副局长
      阿依古丽·牙合甫           和田市副市长
      米娜瓦尔·胡冬拜地          和田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食药监局,办公室主任由莫合买提•乌斯曼同志兼任,负责地区城镇药械监督网络体系建设的组织联络、协调沟通和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
  2、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将城镇药械监督网络体系建设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将城镇药械安全保障工作的各项任务、措施与责任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城镇药械监督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格局。按照政府领导、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施、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建立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以街办协管队伍为基础、以居委会干部、社区医药卫生人员、群众信息员为骨干的城镇药械监督网络体系,形成城镇药械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升城镇药械安全保障水平。
  3、加强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明确协管员、信息员职责,建立协管员、信息员的聘用、培训、考核、奖惩等制度,充分发挥其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宣传教育群众以及提供药械违法违规信息的作用。建立健全城镇药械监督网络联系会议、信息沟通、投诉举报等制度,确保城镇药械监督网络“上传下达”的渠道畅通。建立和完善城镇药械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街道、社区为基本单元,划分若干区域,实行分片包干,将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高药械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法律法规意识,增强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利用监督网络加强对城镇药械市场的监管,努力消除城镇监管盲点和安全隐患,规范和净化城镇药械市场秩序。
  (二)制定方案,明确职责
  各县市城镇药械监督网络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在本县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本县市的工作方案,落实人员,明确职责。
  县市城镇药械监督网络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需要承担的职责:
  1、负责制定本县市城镇药械监督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开展本县市药械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
  3、负责组织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工作;
  4、负责督促、检查本县市城镇药械监督网络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5、收集、整理、上报本地药械质量信息,并对药械安全监督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6、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好本县市药械安全监管工作;
  7、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搞好药械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8、负责对本县市药械监督网络体系建设工作的考核和评比。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落实网点。各县市于7月底前完成各街办药械监督网点设置,并确定药械安全监管协管员,建立协管员档案。
  第二阶段:落实人员。各县市于8月底前明确各街办、居委会药械安全信息员,建立信息员档案。
  第三阶段: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城镇药械监督网络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9月底前完成协管员和信息员的首轮培训,建立协管员和信息员培训档案。落实各级监督网络的职责,制定相关制度,初步建立起城镇药械监督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城镇药械安全监督网络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各县市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到城镇药械安全监督工作“五有、四到位”(“五有”即有组织机构、有规章制度、有分管领导、有办公场地、有工作经费。“四到位”即人员、监管、宣传、信息到位)。各县市要把城镇药械安全监督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对发生药械安全重、特大事故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对职责不明确、责任不落实,以及对药械监管不力、造成恶劣影响或引发药械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县市及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药械安全宣传活动,以及安全用药用械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阵地,开办用药用械安全栏目,及时宣传报道城镇药械监督网络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对重大药械安全案件的查处情况,做到及时跟踪、准确报道,努力营造人人关心药械安全、人人重视药械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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