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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批重点旧城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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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南府办〔2010〕176号

颁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11-16生效日期:1900-01-01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批重点旧城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

南府办〔2010〕176号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南宁市第三批重点旧城改造项目计划》已经市十二届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南宁市第三批重点旧城改造项目计划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旧城改造步伐,全面推进成片危旧房改造、混合用地综合改造、工业企业“退二进三”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着力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切实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南宁市危旧房改造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南宁市危旧房改造的总体实施方案》,经充分酝酿和征求各方意见,制订我市第三批重点旧城改造项目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我市第三批重点旧城改造项目计划的工作目标是:按照 “以邕江为轴线,西建东扩,完善江北,提升江南,重点向南”的发展战略,结合我市“中国水城建设”和区域性国际城市建设目标,拟用三年时间(2011年—2013年)重点连片邕江沿岸和其它水系两侧、城市主(次)干道以及城市中心区(次中心区)因历史原因原造成的传统老、旧居住片区和工业企业片区,全面启动旧城区重点改造项目的前期工作、招商出让和开工建设。

  通过本批次旧城区的成片改造建设,拆迁危旧房屋约153万平方米,盘整旧区土地约2095亩,新增建筑面积约358万平方米。实施成片旧城改造,将进一步优化我市城市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完善城市产业结构布局,带动和完善片区和片区周边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旧城区居住条件,减少旧区人口压力,改变旧区落后面貌,极大提升城市景观,改善市民居住环境。同时。根据旧改片区具体规模配建一定数量的拆迁安置用房和其它保障性住房,有效解决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户的住房需求,有效优化住房供给结构,建设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城市居民的居住民生。
通过旧城改造,实现拆除和保护相结合,传承历史文脉,彰显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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