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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冬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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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苏建函质〔2021〕457号

颁布部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事故与应急类

颁布日期:2021-12-16生效日期:2021-12-16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减灾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苏减委办﹝2021﹞36号),今年冬季发生强寒潮、雨雪冰冻天气概率较高,给施工环境带来不利影响,加之临近岁末年初,工程盲目抢工期、施工人员流动频繁等多种不利因素叠加,极易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就做好冬季低温雨雪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严防建筑施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市、区住建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防风险、守底线、保安全”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确保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深刻吸取今年以来我市发生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结合冬季施工特点,举一反三,找准薄弱环节,强化风险管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市、区住建部门及其安监机构要持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一是要重点排查以深基坑、脚手架、大型起重机械等为重点的危大工程和临时用电安全管控情况;二是要重点排查各施工项目应对大风、暴雪、冰冻、强降水等灾害性气候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三是要重点排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相关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四是重点排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三、严格执法,持续保持安全生产严管高压态势。各市、区住建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结合日常监管情况,紧盯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整改闭环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的,一律停工整改,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顶格处罚。

  四、强化值守,及时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岁末年初,各市、区住建部门及其工程安监机构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同时,要督促各工程项目部安排好值班人员,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救援队伍、设备和物资,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各类隐患。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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